陜西學前師范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7 15:02:15陽光高考
陜西學前師范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全面貫徹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精神,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全面衡量考生德、智、體、美等綜合素質,擇優錄取。
第三條 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從嚴治招,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社會知情權,自覺接受紀檢監察、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成立由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加強對招生工作的全面領導和監督,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 學校紀檢及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招生工作,招生辦全程做好招生工作的信訪接待工作,協調處理招生錄取中的有關問題。
第六條 學校絕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學校概況
第七條 院校名稱:陜西學前師范學院
英文院名:Shaanxi xueqian normal university
辦學性質: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師范院校
國標代碼:14390
辦學層次: 全日制本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學前師范學院
頒發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高職(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根據相關條例授予學士學位。
第八條 學校簡介
學校是以“學前師范”命名的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院校,前身為陜西教育學院,位于古都西安,被譽為“三秦基礎教育教師和校園長的搖籃”。2012年以來,學校先后入選陜西省學前教育師范生免費教育試點院校、陜西省轉型發展試點院校。2018年開始與陜西師范大學聯合開展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現有29個普通本科專業、21個普通專科專業,其中,國家級“雙萬計劃”一流本科專業1個,省級“雙萬計劃”一流本科專業8個,涵蓋教育學、管理學、文學、歷史學、工學、法學、理學、藝術學等8個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面向全國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第九條 咨詢聯系方式
長安校區地址:西安市長安區神禾二路101號 郵編:710100
雁塔校區地址:西安市雁塔區小寨興善寺東街69號 郵編:710061
招辦電話:029-81530100;029-81530210;029-85370100
網 址:www.snsy.edu.cn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劃、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及就業等情況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2021年面向全國23個省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高職(專科)只在陜西省招生。
第十一條 具體各省招生院校代碼、招生專業、科類、計劃及專業志愿填報代號等以各生源省份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預留計劃將根據各省有關規定,預留不超過本科計劃的1%作為解決上線生源人數不均衡等問題。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國家教育部和各省招生辦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依法治招,貫徹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尊重考生意愿、擇優錄取的總原則。
第十四條 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檔原則的省,按照考生成績及位次從高到低排序,對其所填報平行志愿依次檢索,考生檔案在有計劃空額且滿足相關條件時投入我校。執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及在陜本科單招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成績及位次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投檔成績及等級相同時,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排序確定專業。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設定安排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按照有關省份規定進行征集或調劑。
第十五條 調檔比例:執行生源地省招生辦當年規定的調檔比例。
第十六條 對投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用“專業清”的方式,即優先保證第一專業志愿及專業方向的選擇,對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志愿分數級差要求。當考生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則按考生成績及位次排序調配到其他計劃空缺專業。
第十七條 對報考藝術類專業的陜西省考生,“美術類”專業課成績以省統考成績為準,“音樂類”以省聯考成績為準,“書法學”專業課成績以校考成績為準。對報考藝術類專業的其他省考生,專業課成績以本省統考或聯考成績為準。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條件進檔考生,按照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排序錄取。
第十八條 對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專業課成績以省統考成績為準,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條件進檔考生,按照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排序錄取。
第十九條 報考英語本科專業按所在省要求參加其組織的口語考試,成績合格,如所在省未組織口語考試,不做口語要求。其他專業無口語、加試成績要求。除英語類本、專科專業外,其余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以英語作為公共外語語種安排教學。
第二十條 預留計劃將根據各省有關規定,預留不超過本科計劃的1%作為解決上線生源人數不均衡等問題。
第二十一條 對于享受政策照顧的考生,按各省有關政策規定加照顧分錄取,并按加照顧分后成績排序安排專業。
第二十二條 各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錄取比例。
第二十三條 采用網上遠程錄取,考生可實時從本省招生信息網等查看錄取進程和結果。
第二十四條 考生應符合當年高考報考條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二十五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報考師范類專業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教師資格認證規定的體檢標準才能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