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6 23:14:01陽光高考
第四章 入學與注冊
第十二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學院嚴格按江西省相關部門制定的文件規定確定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發電廠及電力系統等21個專業學費5000元/年;電氣自動化技術(中澳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2000元/年;住宿費標準:800~1000元/年。
第六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 獎學金:用于獎勵全日制?圃谛W生中品學兼優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校內的各類獎學金。(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3)校內一等獎學金600元/學期;(4)校內二等獎學金400元/學期;(5)校內三等獎學金200元/學期。
第十六條 助學金:用于資助全日制?圃谛W生中的品德優良、學習勤奮、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主要包括國家助學金和校內的各類助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一檔助學金4400元/年、國家二檔助學金3300元/年、國家三檔助學金2200元/年。
第十七條 助學貸款:用于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保障其順利完成學業。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經政府同意由國家開發銀行或江西省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補貼和風險補償的助學貸款。對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八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招生監督機制
第十九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地選拔人才,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學院整個招生工作,監督電話0791-83899125。
第二十條 考生及考生家長可以通過登陸學院網站查詢招生計劃、專業介紹、往年錄取分數、招生錄取政策等。學院將及時在學院招生網上公布錄取結果,供考生查詢。
第二十一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直接由學院招生部門負責。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本章程由江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招生就業處聯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經濟開發區海棠南路268號江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編:330032
招生咨詢電話:0791-83899638 0791-83898371
學院網址:http://www.jxdlzy.com/
E-mail:dlz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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