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6 23:12:46陽光高考
江西警察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我院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實現招生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相關文件精神和有關招生政策、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招生工作要認真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西警察學院(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第四條 學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梅嶺大道1666號。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大學本科,學制四年。
第七條 開設專業:
(一)公安專業10個: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治安學、刑事科學技術、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網絡安全與執法、公安管理學、警務指揮與戰術、公安政治工作。
(二)普通專業3個:法學、信息安全、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第三章 招生組織
第八條 江西省公安廳成立“江西省公安廳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學院招生工作。
第九條 招生工作紀律:
(一)招生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安部、教育部頒發的有關文件及政策規定,遵守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的各項規定,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二)招生人員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不得接受考生及家長的饋贈、宴請,不得收受紅包、禮金。
(三)招生工作將認真履行本章程公布的各項承諾,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堅決杜絕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現象,嚴禁違規錄取學生。凡違反錄取原則和招生工作紀律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違法者移送司法機關。
第十條 學院網址:http://www.jxga.edu.cn;學院招生咨詢聯系電話:(0791)88673333、88673068、88673069;學院紀委(監察室)監督舉報電話:(0791)88673028、88673029。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計劃
第十一條 學院2021年度面向江西、江蘇、安徽、福建、廣東、貴州、重慶、海南、四川等9個省、市、自治區招收普通專業本科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計劃數為準,不預留招生計劃。招生對象為: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
第十二條 公安專業招生對象為:江西省生源且年齡為十六周歲以上、二十二周歲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的未婚青年。其中女生名額控制在總數的10%左右,學院各公安專業均按此比例控制女生名額。
我院公安專業中經濟犯罪偵查專業被公安部確定為部級重點專業,經公安部和教育部批準可以跨省招收委托培養學生,招生計劃數以公安部核定跨省委托培養計劃數為準。
公安專業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計劃數為準。
第五章 公安專業招生條件
第十三條 報考公安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江西省公安廳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的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考察、面試、體檢或體能測評結論不合格的,不得錄取為公安專業學生。
第十四條 報考資格條件。報考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的考生,應參加當年高考報名,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
(四)遵規守紀,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熱愛公安事業,立志為國家的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六)普通高級中學畢業;
(七)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八) 思想政治素質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九)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標準。
第十五條 考察
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面試
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從事公安工作。
第十七條 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執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三)視力:單側裸眼視力均為4.8及以上。
(四)色覺:無色盲、色弱。
(五)外觀:五官端正,頭面頸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跖足(平腳板),無紋身、少白頭、駝背,無各種殘疾。
(六)其他:血壓正常;嗅覺不遲鈍,兩耳無重聽,無口吃,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肝功化驗指標必須在正常范圍內,無甲肝、乙肝、澳抗陽性。
第十八條 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一)50米跑。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遠。可測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以上4個項目中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
(注:本章內容各項目和標準均為公安部規定,如公安部2021年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