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健康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6 22:49:32陽光高考
第六章 入學、收費標準及學歷證書
第二十四條 入學與注冊: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五條 收費標準:執行江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標準,學費5000元/年,住宿費800元/年。
第二十六條 頒發學歷證書: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頒發南昌健康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納入國家就業計劃。
第七章 資助政策
第二十七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院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學院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設立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以及學院獎學金等多種獎學助學方式,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并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等多種渠道助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南昌健康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和宣傳等活動的個人或機構,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學院招生部門通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灣里站前街道翠巖路466號南昌健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科,郵編:330004。
招生就業科聯系電話:0791- 83760068、83760078
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nchvc.edu.cn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未盡事項由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及招生就業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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