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交通大學2021年本專科招生章程(2)
2021-05-25 22:15:32陽光高考
第六章 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根據江西省物價部門批準,學費標準為:一般文科專業4660元/年,理工科專業4940元/年或5220元/年;其中,漢語言文學4380元/年、建筑學7200元/年。藝術類專業9600元/年、軟件工程類專業10000元/年、會計學(國際會計)、會計學(特許公認會計師)、會計學(特許管理會計師)、會計學(美國管理會計師)12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4000元/年。
各專業收費標準可到“華東交通大學招生信息網”查詢,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核定后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 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700元/年-1000元/年。
第七章 獎學金與助學金
第二十七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三十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聯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雙港東大街808號華東交通大學招生就業處
招辦咨詢電話:0791-87046576
傳真:0791-87046574
紀委監督電話:0791-87046333
學校網址:http://www.ecjtu.edu.cn
招生辦網址:http://zjc.ecjtu.edu.cn
E-mail:ecjtuzsk@ecjtu.edu.cn
郵編:3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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