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經濟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4 23:26:54陽光高考
合肥經濟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合肥經濟學院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四、辦學地址:高教基地校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學府路1號
大學城校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合安路218號
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專業優先的原則,錄取時,充分尊重考生專業志愿,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對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根據具體情況調劑到相應有空缺計劃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2.錄取新生時不設定男女比例,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語種不限。
3.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關于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對報考我校藝術類的考生,錄取按省(市、區)藝體類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六、頒發證書:
成績合格頒發合肥經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條件者,授予合肥經濟學院學士學位。
七、學費標準
按照安徽省發改委、安徽省教育廳備案的標準執行。普通文理科專業17000元/年,藝術類專業19000元/年。(皖價費〔2018〕70號)
八、資助政策
我校建立有完善的學生獎助體系,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專業獎學金和各類社會資助、生源地助學貸款、臨時困難補助及勤工助學等多項資助政策,激勵學生努力學習,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九、聯系方式
電話:(0551)64380133、63858398
網址:http://www.ahauetc.cn/
本章程由合肥經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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