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1 23:12:27陽光高考
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3668)
二、學校舉辦者及主管部門:核工業西南物理研究院、成都理工大學主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
三、學校地址: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肖壩路222號
四、學校類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五、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六、學制:四年制本科、三年制專科
七、招生對象: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考的學生
八、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我校將各專業招生計劃上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九、外語語種:填報非英語專業的考生應試語種不限,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外語安排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十、男女生比例及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我校所有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新生入學后,經復查不合格者,我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一、錄取規則:
1、錄取原則:以公平、公開、公正為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加分政策:學校認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為錄取和專業安排的成績依據。
3、調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4、專業分配:順序志愿或者平行志愿投檔后,專業志愿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和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下列考生:與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文科類專業優先錄取語文成績高者;理工類專業優先錄取數學成績高者;外語類專業優先錄取英語成績高者)。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將其調錄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予以退檔。
5、藝術類(美術)、體育類招生原則: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對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均上線的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的方式,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規則錄取;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明確投檔規則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⑴文化成績認定:考生應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當地教育考試院劃定的相應批次及專業的文化考試錄取控制線。
⑵專業成績認定:認定考生所在地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相應專業考試成績。
6、實施新高考的省份:學校按照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執行新高考改革各省(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方案和有關辦法。
十二、根據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于解決各省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問題。
十三、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標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學費標準:本科——文科類專業15500元/人·學年,理工、外語類專業16800元/人·學年,藝術類、體育類專業19000元/人·學年;專科——文科類專業12500元/人·學年,理工、外語類專業13800元/人·學年,藝術類、體育類專業16000元/人·學年。
十四、畢業證與學位證:對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網上電子注冊、國家認可的由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具印的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具印的學士學位證書。
十五、獎助學金設置情況:我校為激勵學生勤奮學習、爭先創優,設有校長獎學金(10000元/年·生)、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生)、學年獎學金(最高2000元/年·生)、社會專項獎學金以及突出貢獻獎勵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獲得國家助學金(最高4500元/年·生),同時還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6000—8000元/年·生)。
十六、轉專業原則:在符合學籍管理規定前提下,充分尊重學生個性發展需求,于第二學期開學初受理學生轉專業申請。
十七、其他:我校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委員會組織,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活動,對考生及家長因參加中介機構或個人的招生活動而造成的損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十八、本章程由成都理工大學工程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十九:聯系方式:
電話:0833-7820888、7820666;傳真:0833-7820777;
網址:www.cdutetc.cn E-mail:zsb@cdutetc.cn
地址: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肖壩路222號 郵編:6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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