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0 09:13:47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院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院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學院收費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等部門核準的公辦院校的收費標準執行,學費以蘇價費〔2014〕136號核準的標準收取,學生公寓住宿費以蘇價費〔2002〕369號核準的標準收取。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體檢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院建有完善的“獎、貸、助、補、勤、免”六位一體的資助體系:學生在校期間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綜合獎學金等,還設有多種社會捐資助學項目。為新生開設“綠色通道”,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時不為學費發愁。學院幫助在校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學費減免等多種幫困助學舉措,針對特殊困難學生持續加大幫扶力度,確保任何一個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二十五條 學院通訊地址:蘇州國際教育園北區科華路28號 郵編:215009
招生咨詢電話:0512-62693001,62693002,62693003
招生傳真:0512-62690106
電子信箱:szwszhsh@szhct.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512-62690387
招生監督郵箱:swjjjc@szhct.edu.cn
學院招生信息網址:https://zs.szhct.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蘇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 我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蘇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蘇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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