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9 22:42:07陽光高考
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政策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基本信息
第二條 學校名稱: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三條 學校代碼:14460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
第五條 學制:三年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畢業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分管校領導、黨政辦公室、教務處、紀檢監察處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的招生工作。
第九條 學校教務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十條 保定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2013年2月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在原保定師專涿州分校的基礎上改建升格而成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校現為“一校兩區”,主校區在涿州市,南校區在定興縣。學校總占地390畝,建筑面積155513平方米。學校現有教職工440余人,其中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158人,副高級職稱教師106人。學校目前在校生7000余人,設有學前教育系、藝術教育系、初等教育系、五年制大專部和公共教學部等五個教學系部。共開設10個招生專業,形成了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兩大專業群,具有鮮明的師范教育特色。學校同時還肩負著幼兒教師和小學教師國培、省培和市培任務,為河北省各地市培養了大批合格的幼兒園和小學師資,極大促進了保定市乃至京津冀地區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總體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廳下達的事業計劃為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六章 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三部委《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等規定。對報考我校師范教育類專業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如下:
(1)色盲、色弱、口吃者不宜報考。
(2)患有嗅覺遲鈍、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者不宜報考。
(3)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不宜報考。
第七章 選科要求
第十三條 實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對于選擇性考試科目做如下要求: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均可,再選科目不做要求,可任選。沒有實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省份,不做任何選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