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醫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9 22:38:42陽光高考
河北中醫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河北中醫學院
二、學校代碼:14432
三、學校地址:杏苑校區位于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杏苑路3號。
四、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五、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六、學歷學位證書:學生學業期滿且成績合格者,頒發經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的河北中醫學院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國家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河北中醫學院學士學位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
七、機構設置
1.河北中醫學院普通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2.河北中醫學院普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
3.河北中醫學院普通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4.河北中醫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河北中醫學院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八、招生計劃
嚴格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辦學層次所屬的錄取批次及有關要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量為本科招生規模的1%,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在錄取時嚴格執行從高分到低分的錄取程序。為貫徹“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學校在新生入學半年之后,給予部分優秀本科學生一次申請調整專業的機會,具體調整辦法參照《河北中醫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冀中醫教〔2020〕54號)執行。
九、錄取原則
1. 按照教育部要求,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依據我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堅持考生德、智、體、美、勞五方面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擇優錄取。
2.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符合我校招生條件的考生均可填報我校。
3.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我校的生源情況確定適當的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4.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是我校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增補部分中醫藥院校為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招生院校的通知》(教高廳函[2017]72號)要求設立的專業,即5年本科階段合格后直接進入本校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有機銜接的3年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階段。
5.我校免費醫學定向生只招收農村生源,實行單報志愿、單設批次、單獨錄取。錄取時,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縣生源,如生源地考生不足,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生源所在地區(市)考生,仍不能滿足,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圍內進行調劑。預錄取考生必須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和就業協議”后方可被正式錄取。
6.院校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檔原則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嚴格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在高考成績總分(含加分)相同的條件下,依次比對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若單科成績均相同,則全部予以錄取。不設院校志愿級差。
7. 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區)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生源地為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依據當地招生辦法,錄取時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8.投檔時,對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我校認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
9.我校無外語口試環節,學生在校期間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10. 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簡稱《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根據專業培養和就業特點,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作如下補充:
(1)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我校不予錄取。
(2)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醫學技術類、中藥學類、藥學類、護理學類、生物工程類、心理學類等專業不予錄取。
(3)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列出的任何一眼視力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者(或一耳全聾)、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不宜報考我校醫藥類相關專業。
(4)不鼓勵軀干或肢體殘疾考生報考醫藥學類專業,否則將難以完成學業。
(5)護理學專業男女生不限,根據護理學專業就業特點,男生身高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低于1.55米,慎重報考。
11.學校在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若發現學生個人信息與錄取時所提供的高考電子檔案不符(包含個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按學校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經查實屬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