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2021-05-17 19:38:23陽光高考
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及青海省招生部門的規定,結合本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2021年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考試管理中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健康、順利進行。
第三條 學院名稱: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
(Qinghai Qaidam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學院代碼:14521
學院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都蘭西路32號。
郵政編碼:817099
第二章 辦學性質
第四條 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設立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職責:制定本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規定及招生方案、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院情況和錄取規則;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實施錄取工作;處理本院錄取工作的遺留問題;完成與招生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錄取條件
第六條 必須是在相應批次報考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專業,政審、體檢合格高考成績符合青海省招辦劃定錄取分數線的考生。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
1.根據考生志愿及本院招生計劃、省招辦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2 學校公共外語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3.對第一志愿報考本院的考生,學院將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對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考生,按省招委會規定執行。
5.因生源不足,本院可以對招生專業計劃進行調整。
6.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7.對男女比例的要求:除化工裝備技術專業限招男生外,其他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8.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嚴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