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工商學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1-05-11 11:28:15陽光高考
七、其他
(一)本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因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調整而需要變更的,學校將在招生辦網站公布變更內容。
(二)新生入學體檢復查后遺留問題的處理,學校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2021年普通高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四)學生入學取得學籍后,可根據學校轉專業政策提出轉專業申請,學校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五)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具體實施過程按當年教育部和各有關生源省份制訂的相應政策執行。
(六)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七)本章程由福州工商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葛嶺學院路1號 郵編:350715
網址:http://www.fzgsxy.com
傳真:0591-83606888
招生咨詢電話:0591-83909908 8390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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