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科技學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1-05-11 11:27:08陽光高考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五條 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后方能注冊。2021級新生學費及住宿費嚴格按照原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民辦本科高校學歷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7﹞46號)執行,具體以各省(市、自治區)編制的招生計劃本中公布的為準。繳費后,因個人原因放棄入學資格、退學及其他原因終學業的,學費、住宿費和代辦費清退按原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入學后學生原則上應在所錄取專業學習,少數學生因特殊原因提出專業調整要求的,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經我校研究批準考核后方可允許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第十七條 新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必須按規定時間按時到學校報到,并按《入學指南》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未能按時報到的,須事先以書面形式請假,未按規定請假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請假一般不超過兩周。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有關文件規定對新生材料進行復核,并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經復查如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上報省級招生部門批準,取消其當年進入我校的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 我校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現行的資助政策主要有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九條 我校設立了“惠僑助學”公益金,凡學生是僑屬僑眷且家境貧困的,可依照相關規定申請“惠僑助學”公益金。
第二十條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由閩南科技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閩南科技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以上證書均由教育部電子注冊并統一備案。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網址:http://www.m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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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0595-86698989、26990996
監察電話:0595-68900977
傳真: 0595-86698989、86654241
E-mail:zjb@mku.edu.cn
通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康美開發區康元路8號(362332)
錄取查詢(學校招生網站):http://zsw.mku.edu.cn/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辦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閩南科技學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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