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1-05-11 11:14:27陽光高考
福建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為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確保學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開展,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1〕6號〕文件精神,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簡介
福建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是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組建的一所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院以全日制高職教育為主,同時開展成人教育、職工培訓、技能鑒定等工作。學院由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舉辦,業務由福建省教育廳和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共同管理。
學院全稱:福建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院校代碼:12628
學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博東路329號 (郵編362000)
辦學層次:專科,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性質:公辦
二、招生計劃及要求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數在考試院發布的招生資訊、學院招生信息網及其它招生宣傳資料均有公布
招生對象: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為英語。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肢體殘疾、色盲色弱、聽覺不佳等考生建議謹慎報考電力相關專業,可能會影響相關專業課程完成及在電力等特種工種就業。
三、錄取原則
1.錄取執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及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對外語無特殊要求。
2.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執行教育部有關規定,可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錄取。
3.錄取規則:
(1)福建省內考生,2021年我院所有招生專業均實行“按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模式”錄取。考生成績分數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
(2)省外考生按照各省的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執行,學院各專業都無選考科目的要求。
4.當在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生源確實不足時將申請降分錄取,降分幅度根據各省(自治區)高招辦的規定執行。
5.被我院錄取的考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學籍檔案等相關資料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報到之日起兩周內不報到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6.我院部分專業采取大類招生,新生入學后公布專業分流辦法,學生在第一學期后按分流辦法進行專業選擇。
7.我院允許學生轉專業,學生可以在第一學期后按照轉專業辦法進行申請,審批通過后,第二學期進入新專業進行學習。
四、收費標準和退費辦法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閩價費[2012] 356號〕文核定,專業學費標準為6000元/學年·人。住宿費按當地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退費辦法按《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05] 435號〕第八款“關于學費、住宿費和代辦費的清退問題”執行。
五、學歷證書
在學院規定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人才培養方案中的畢業標準要求,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學校為福建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六、監督及申訴、舉報渠道
招生錄取過程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按公平競爭、公正選撥的錄取原則,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監督,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開”、“六不準”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招生工作在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考生及其家長和其他人員如對錄取過程和結果需要咨詢的,可撥打學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595-28005628;如果對招生錄取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申訴和舉報電話:0595-68098025。
七、落實國家獎助貸政策
1.設立學業獎學金。學院每學期開展學業獎學金評比,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其中一等1000元/人·學期、二等600元/人·學期、三等300元/人·學期。同時執行國家獎學金評審制度,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
2.評審國家助學金。符合條件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其中:一檔助學金4500元/學年·人,二檔助學金2800元/學年·人。家庭經濟特殊困難的學生學院將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補助。同時,學院執行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制度,符合條件的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經評審獲評可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人。
3.落實助學貸款制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人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在校期間貸款利息由國家承擔。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關于調整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教財〔2020〕4號文件〕,助學貸款還款期限原則上按學制加15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時間一般為每年7月至10月,新生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錄取通知書和相關材料(具體材料根據貸款銀行規定執行)到各縣(市、區)教育局資助中心辦理。
八、聯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博東路329號,郵編:362000
電話:0595-28005628、0595-22778858(含傳真)
13559375709(張老師),18905951758(陳老師)
網址:www.fjdy.net/zs ;學院官方微信號:“電院小明”
招生QQ群二維碼及群號:
Email:zs28005704@163.com
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適用于本年度全日制高職層次招生,解釋權為本院招生辦公室。
福建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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