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考批次招生章程(2)
2021-05-11 11:13:18陽光高考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退費辦法
第十六條 根據閩價費〔2012〕356號和567號及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精神,學院各專業繳費標準及退費辦法如下:
(一)繳費標準:軟件技術專業學費為9000元/生·年,環境藝術設計專業學費為7200元/生·年,其他各專業學費均為6000元/生·年;
(二)退費辦法:
1.繳費后未入讀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90%予以清退。
2.繳費后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退還;
3.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退還;
4.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退還;
5.被開除學籍的,其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退還。
第九章 專科升本科
第十七條 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畢業班學生按照自愿報名原則參加專升本考試,考試成績符合所報本科學校錄取條件的,可升入本科院校就讀本科專業。
第十章 畢業與就業
第十八條 學生在完成專科學習任務、學分達到畢業要求者,由學院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
第十一章 其它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新生入學體檢復查和資格審查等。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學院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同時,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特困補助、勤工儉學為輔的資助體系,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給予資助。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聯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號
郵 編:366000
招生咨詢電話:0598-8823857(兼傳真)、8823856,
招生咨詢QQ群:188702297,
招生投訴電話:0598-8823880。
網 址:http://www.fjsdxy.com/zs
招生微信公眾號:sdxyz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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