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4 11:16:19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以各省招辦、考試院核準公布計劃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錄取政策與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績為主要依據,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在政審、體檢合格、考分達到各省同批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生省份規定的比例調閱檔案。
第十二條:文理科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即先按總分從高到低排隊,并按排隊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當總分相同時,則按輔助分從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綜合素質評價等指標錄取。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在專業課考試及文化課考試合格的基礎上,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總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優先錄取,當文化總分相同時,則按照輔助分從高到低再次排序。
第十四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學校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錄取與入學
第十六條: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經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校招生辦公室直接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名單同時在學校招生網站http//zs.yctei.cn上公布。
第十七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應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逾期不報到者,按曠課處理;未請假超過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將依據《學生管理條例》、《學籍管理條例》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專業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修滿規定課程和學分、成績合格者準予畢業,并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我校各專業入學后外語教學課程均為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