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06-23 12:37:32高考網整理
寧波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寧波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寧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5所重點建設高校之一,綜合實力進入全國高校百強行列。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寧波大學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接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寧波大學。
第五條 學校國家代碼:11646。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寧波大學。
第八條 辦學地點:主校區(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梅山校區(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梅山保稅港區七星南路169號),植物園校區(地址:浙江省寧波市北環東路118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設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并對招生過程中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設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4-87600092。
第四章 專業設置與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既有按專業類招生,也有按專業招生,其中按專業類招生的學生在第一學年末根據“志愿+考核”原則在專業類里選擇專業,按專業招生的不參與專業類分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方式招生的專業、航海類專業,均按專業招生,不參與專業類分流。會計學(ACCA)和會計學(CPA Canada)按工商管理類招生,招生錄取后以“個人意愿+學業成績”的方式進行選拔,分別組建會計學(ACCA)特色方向班和會計學(CPA Canada)特色方向班。
第十三條 數學與應用數學(中外合作辦學)(中美合作精算科學與風險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等4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按專業進行招生,學校僅招有填報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在上述4個中外合作專業的學生入校后不予轉專業,其余學生申請轉專業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設立由優秀本科生組成的榮譽班級“陽明創新班”,培養高素質研究型人才。陽明創新班是通過高考統招和學生入學后選拔產生,是個多學科融合的班集體。陽明創新班學生可分別在大文、大理專業中自主選擇專業(藝術、體育、中外合作類專業除外)。陽明創新班學生實施個性化培養計劃,接受陽明學院和專業學院的雙重培養與管理。學校為陽明創新班配置優質的教學資源,并在推薦免試研究生、出國交換學習等方面,給予政策上和經濟上的大力支持。陽明創新班實行滾動機制,具體根據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在“一流”學科群相關的三個專業設立“拔尖人才創新班”,分別為:工程力學(拔尖人才創新班)、水產養殖學(拔尖人才創新班)、通信工程(拔尖人才創新班)。學校為“拔尖人才創新班”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配置優質的教學資源,并在推薦免試研究生、出國交換學習等方面,給予政策上和經濟上的大力支持。拔尖人才創新班實行滾動機制,具體根據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五章 各類招生具體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2020年寧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按照《2020年寧波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按照《2020年寧波大學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分別按照《2020年寧波大學美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2020年寧波大學音樂學(師范)本科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對體育特招生的選拔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體育特招生設田徑和籃球兩個項目,招生計劃數為田徑8名、籃球4名(限男生),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專業特招生體育專項測試(以下簡稱體育專項測試)、體育術科考試均達到省里劃定的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錄。禾飶巾椖堪凑阵w育專項測試成績排名(指單項成績排名)先后擇優錄;籃球項目按照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若體育專項測試名次或成績相同,則按照體育術科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若體育術科考試成績仍相同,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