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共青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1 17:43:42高考網整理
南昌大學共青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教育部《關于規范并加強普通高校以新的機制和模式試辦獨立學校管理的若干意見》(教發[2003]8號)和《獨立學校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院名為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國標代碼為13430,上級主管部門為江西省教育廳。學校成立于1985年,2002年由南昌大學申報舉辦,經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批準成立、教育部確認為一所本科綜合性獨立學校。
第三條學校辦學地址位于江西省共青城市南湖大道465號,現有在校生8200余人,校園占地面積1014畝,目前已建校舍243129平方米,圖書館圖書92.47萬冊;學校現有專任教師210名,其中副高以上職稱47人,碩士以上學歷為153人,1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
第四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南昌大學共青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六條學校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拓展和實踐能力鍛煉,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系統掌握本專業所必需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從事本專業實際工作的較強能力和技術研發推廣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學校現有的辦學資源、辦學條件、生源情況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學校招生就業處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將分省分專業計劃報各省市招辦并向社會予以公布。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學校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八條學校設有22個本科專業,2020年面向近20個省、市、自治區招收參加普通高考的應、歷屆高中畢業生,按各省級招辦規定的錄取批次采取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進行錄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學校網站或各省《報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