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1 17:00:32高考網整理
第三章錄取原則
第五條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學院招生錄取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網上錄取。
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學院招生計劃,原則上按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填專業錄取額滿,但總招生計劃未滿時,學院將向有關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申請調整專業招生計劃,以盡可能滿足考生的專業要求。
符合加分條件投檔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各專業錄取原則上不限外語語種,新生入學后,學院開設的公共外語語種僅為英語。
第七條學院根據國家《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對考生身體狀況進行審核,學院電氣自動化技術(中澳合作辦學)、發電廠及電力系統、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電力系統繼電保護與自動化技術、高壓輸配電線路施工運行與維護、供用電技術、電廠熱能動力裝置、火電廠集控運行、電廠熱工自動化技術等9個專業均不招收單色識別不全的考生。考生錄取后經學院體檢復查不合格或體檢結果弄虛作假者,學院將報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四章收費標準
第八條學院嚴格按江西省相關部門制定的文件規定確定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發電廠及電力系統等12個專業學費5000元/年;電氣自動化技術(中澳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2000元/年;住宿費標準:800元/年。
第五章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九條獎學金:用于獎勵全日制專科在校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校內的各類獎學金。(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3)校內一等獎學金600元/學期;(4)校內二等獎學金400元/學期;(5)校內三等獎學金200元/學期。
第十條助學金:用于資助全日制專科在校學生中的品德優良、學習勤奮、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主要包括國家助學金和校內的各類助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一檔助學金4000元/年、國家二檔助學金3000元/年、國家三檔助學金2000元/年。
第十一條助學貸款:用于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保障其順利完成學業。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經政府同意由國家開發銀行或江西省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補貼和風險補償的助學貸款。對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二條學院還按照國家學生資助相關政策設立了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學生資助項目,并開通了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確保新生順利入學,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