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3)
2020-06-21 16:59:30高考網整理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根據江西省教育廳、物價局和財政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收費,收費標準為:普通高職(專科)專業5000元/年、中外合作高職(專科)專業11000元/年;住宿費標準為:1000元/年(4人間)、800元/年(6人間);書本費:500元/年(多退少補)。如果當年江西省物價部門對學費收取標準有調整,則按新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九章學生資助獎勵政策
第二十九條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身軍人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文件規定,學校對品學兼優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行系列助學獎勵政策,設立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資金”等。
(一)高職(專科)學生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高職(專科)學生,獲獎學生可獲得8000元/人;
(二)高職(專科)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高職(專科)學生,獲獎學生可獲得5000元/人;
(三)高職(專科)學生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高職(專科)學生,資助面約占學校在校生的20%,資助標準按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人、國家助學金二等3300/人、國家助學金三等2200/人;
(四)高職(專科)學生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資金。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高等學校高職(專科)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下同)兩者金額較高的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的標準,高職(專科)學生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
第三十條學校設立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服務部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并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通綠色通道。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高職(專科)招生,對以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招生考試處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91-83771544(兼傳真)、0791-83771566
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丁香路1號郵編:330100
學校網址:http://www.jxlsxy.com
招生網址:http://zsb.jxlsxy.com
招生監督電話:0791-83771987(學校紀檢監察室)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