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21 16:34:05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九條學校同意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投檔的政策規定、高考加分和同分排序規則。
第十條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學校按照文史、理工、藝術、體育和運動訓練單招等分類錄取考生,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批次以當地安排的批次為準。
第十二條招生錄取工作依據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各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在德智體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礎上,對進檔考生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對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沒有要求,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1.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對同分進檔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文件規定執行;若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未作相關規定,文科依次按語、數、外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理科和不分文理依次按數、語、外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2.藝術類專業,進檔后按以下規則錄取:
(1)校考專業:藝術類專業校考成績合格且達到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相應層次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上者,對進檔考生不分文理,統一排序并按以下原則錄取:
書法學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情況下,專業優先。
舞蹈表演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情況下,文化優先。
(2)非校考專業: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專業成績合格且達到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相應層次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上者,對進檔考生不分文理,統一排序并按以下原則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折算后的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專業分+文化分×40%;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專業優先;
書法學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情況下,專業優先;
美術類(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所含四個專業計劃通用,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兼顧考生個人專業志愿的原則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情況下,文化優先;若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按折算后的綜合成績投檔,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安排專業,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專業優先。
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學、舞蹈學、舞蹈表演專業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情況下,文化優先。
藝術類專業校考生源不足,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的政策和要求進行志愿征集。
3.體育類專業,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上者,對進檔考生不分文理,統一排序,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成績/專業總分)x70%x100+(文化成績/文化總分)x30%x100;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專業優先。
4.運動訓練專業錄取按照國家體育總局文件精神及我校公布的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三條報考我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生源省份政策允許范圍內,學校有權自主決定是否降分錄取,或將計劃調劑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
第十四條除分專業招生計劃中特殊注明的專業外,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入校后非外語類專業公共外語教學均使用英語。
第十五條學校預錄取情況在本校招生網上公布,最終錄取結果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五章錄取與入學
第十六條被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校長簽發,招生就業處向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
第十七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含體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將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學校制定的各項學生管理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宜春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學校嚴格按江西省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生學費、住宿費,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預定為:農學類專業3750元/年,藝術類專業8800元/年,軟件服務外包類專業11000元/年,其他專業學費4000—5000元/年,具體收費情況請到宜春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一般為500-1000元/年。如遇江西省物價部門有調整,則按新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