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師范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8 21:44:03高考網整理
合肥師范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合肥師范學院
二、辦學層次和類型: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
三、辦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號(三孝口校區),郵政編碼230061;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蓮花路1688號(錦繡校區),郵政編碼230601;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書香路(黃麓校區),238076;學校網址:http://www.hfnu.edu.cn
四、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及錄取規則
(一)我校統籌兼顧校內各種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經濟發展和社會需求以及生源狀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沒有預留計劃。
(二)錄取原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達到相應層次的標準,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以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作為主要入學考核標準的原則;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堅持保護考生利益,尊重考生專業志愿的原則。
(三)錄取辦法
⒈為保護進檔考生利益,投檔采用“專業清”方式。即進檔考生按照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若該專業錄取已滿,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和文化考試成績進行調劑;對專業志愿投檔數不足的專業,按照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補充到相關專業,直至足額為止。
2.報考動畫、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音樂學、體育教育、舞蹈表演、運動康復專業,在高考文化課、專業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及體育類最低控制線的情況下,安徽省按照綜合分成績排名依次錄取,省外按照該省規定錄取。
3.報考音樂表演專業,對專業考試(省統考)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安徽省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者、綜合分達到該模塊本科綜合分控制線,根據考生志愿,按專業主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主項成績相同時,綜合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4.經教育部批準,我校與愛爾蘭高校合作培養制藥工程專業(3+1)學生。錄取到中外合作培養專業的學生在校期間不得轉到非中外合作培養專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