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8 20:47:21高考網整理
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本科招生的具體情況,為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名稱: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國標代碼:13904
第三條學院地址:北京市順義區牛欄山鎮,郵政編碼:101301
第四條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是由國家教育部(教發函[2005]92號)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京教計[2005]52號)文件批準成立,是普通高校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的獨立學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執行《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
第五條學院的舉辦方是北京工業大學,合作方是北京耿丹教育發展中心。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類型包括:普通類本科專業和藝術類本科專業。
第七條學院招生貫徹“陽光工程”的精神,我院計劃執行情況、考生投檔和錄取信息等均第一時間在學院招生網站及招生自媒體平臺公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10-69410175。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院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委員由學院院長、主管院長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九條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根據北京市教委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學院制定本院的分省、
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