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女子學院2020年普高招生章程
2020-06-18 18:34:19高考網整理
中華女子學院2020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中華女子學院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中華女子學院章程》為基礎,結合中華女子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1.學校全稱:中華女子學院英文譯名:CHINAWOMEN’SUNIVERSITY2.國標代碼:111493.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育慧東路1號。
第三條學校是由國家舉辦、由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接受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依法實施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學校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提高質量、內涵發展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努力建成質量優良、特色鮮明的一流女子大學,成為全國婦女教育研究中心、婦女理論研究中心、婦女干部培訓中心、國際婦女教育交流中心。學校著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四自”精神和公益意識、國際視野和知性高雅的應用型人才。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工作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執行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決策,全面負責本專科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管理。
第六條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考試和錄取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章招收對象和報考條件
第八條學校招收的學生應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中考生報名資格的規定,學校對應屆生和往屆生同等對待。
第九條學校當前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本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條學校本科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男女兼招,不設性別比例限制,其余各專業只招收女生。第四章計劃及錄取
第十一條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堅持區域協調發展,努力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占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生源質量和學校近幾年計劃編制情況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三條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錄取模式采用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四條凡報考我校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普通高考,遵照各省(區、市)錄取辦法,綜合考核。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在生源省(區、市)的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六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享受北京市免費師范生相關政策的學前教育專業考生的高考體檢信息須符合《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試行)》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