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0-06-18 18:30:16高考網整理
六、招生計劃:
1、學校按照相對穩定規模、重視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原則,突出學校辦學特色的指導思想,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申報年度招生計劃。
2、學校招生就業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及時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生源計劃。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是根據有關省份的生源、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學校自身辦學條件和學校《專業結構調整方案》制定。
3、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微信推送、學校公眾號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七、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招生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志愿錄取實行志愿優先原則,即按照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們學校的考生,無相關科目成績或者加試要求,在第一志愿錄取不滿額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
3、專業志愿錄取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到最后一個專業志愿。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按專業志愿錄取時不設分數級差。
4、對考生加分的處理按有關省、市招辦的規定執行。學校認可相關省、市的加分投檔的政策和規則,考生政策性照顧加分投檔時計入總分,安排專業時,以考生的總分為基準,兼顧專業志愿順序。
5、招生錄取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和有文、體特長的學生,并優先考慮滿足專業志愿。
6、對于北京市考生:在高考成績(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達到高職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分數(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投檔時按順序檢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考成績符合所報專業志愿的要求,且該專業招生計劃未滿,考生將被此專業錄取。
7、有“海軍士官”招生的省份,關于錄取批次等問題按照相關招生省份的招生文件規定執行。
8、對于實行“選考科目”和招生改革試點省份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工作文件規定執行。
9、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10、新生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注意事項等錄取手續全部用特快專遞的形式寄發給考生。
八、報到與后續管理:
1、按照國家規定招生錄取的新生均為計劃內招生,持學校寄發的新生錄取通知書,按照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新生報到注冊日期前向學校請假,未經學校同意或未請假逾期兩周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要進行德、智、體、美、勞全面復查,如發現德、智、體、美、勞等不合格或營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予以退回。
3、學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范》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學校制定的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4、對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措施:對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國家政策協助貸款,滿足學生的學習要求安排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或發放困難補助款。
5、學校依據招生計劃正式錄取的全日制學生,均有資格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企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