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8 14:32:37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0%,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0%。以考生當年普通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的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檔)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檔)生源不足時,錄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對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設置“志愿級差”。
第十四條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若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特殊專業錄取要求
1.藝術類:藝術類專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投檔范圍內,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體育教育專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投檔范圍內,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2+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特殊要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外)。若綜合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專業術科成績高的考生。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錄取原則錄取。
第十六條學校在調閱考生檔案時,承認符合下列加分條件考生的投檔成績。
1.教育部政策照顧項目;
2.貴州省(或考生生源省)政策照顧項目。
第十七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其他要求:
1.錄取教育類專業考生時,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相關規定執行。
2.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女生身高建議在150cm以上,男生身高建議在160cm以上;身材勻稱、五官端正,口齒清楚,面部無明顯疤痕,身體無紋身,四肢健全,能完成體育、舞蹈、琴法、聲樂、繪畫等藝體課程的學習。報考學前教育和早期教育專業具有一定藝術特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3.報考我校舞蹈表演專業的學生,女生身高建議在155cm以上,男生身高建議在168cm以上。
第十九條復查:新生入學3個月內,我校將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并上報相關部門。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資助學政策
第二十條收費標準:所有專業收費均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中澳班)赴澳方就讀費用根據澳方學校收費標準執行,應用泰語專業赴泰國就讀費用根據學生自愿選定的泰方學校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按照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相關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可申請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學生還可享受精準扶貧資助;此外,學校還開通了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請辦理助學貸款;對家庭經濟仍有困難的同學,學校將采取臨時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社會資助等多項措施,幫助其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