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及預科招生章程
2020-06-18 14:22:56高考網整理
西北民族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及預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普通本科、預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西北民族大學(NorthwestMinZuUniversity),代碼10742,直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簡稱國家民委),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民委與教育部、甘肅省人民政府共建學校。現有西北新村校區和榆中校區,西北新村校區地址為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西北新村1號,郵編730030;榆中校區地址為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夏官營鎮,郵編730124。
第三條學校本科生畢業時所頒發學業證書的學校名稱為西北民族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學校普通本科及預科招生包括文理科、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員、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專項計劃招生、少數民族預科班等。
第五條學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情況,擇優選拔。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本科、預科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本科、預科招生重大事宜,發揮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為西北民族大學常設機構,負責普通本科、預科招生工作的具體落實和實施。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教育部、國家民委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以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研究擬訂學校招生章程、招生簡章;
(四)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五)組織實施學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六)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七)對招生生源情況進行調研分析;
(八)協調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由學校紀委監察部門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2020年學校計劃招收本科生6200人,少數民族預科生393人。按照教育部和國家民委的有關工作要求,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學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并報國家民委和教育部審批。
第十條學校本科、預科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部門向社會發布。
第十一條學校預留少量本科計劃,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較少民族生源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