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河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8 10:31:07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六條我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各專業招生錄取不設置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學費、住宿費按照經四川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備案的標準收取。
第八章退費辦法
第二十九條學生報到注冊按學年繳費標準交費后,因各種原因出現自愿放棄就讀的,其退費辦法為:申請退費的時間,超過了學年期限時間一半以上者,不予退費;申請退費的時間,在整學年期限時間半學期以內的,每學年按10個月計算,扣除在讀月份的金額后,退所繳學費和住宿費未發生月份的金額。
第九章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主要幫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的銀行貸款,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在新學期開始前,學生需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一般設在縣教育局內)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并發放貸款。新生入學報到時須向學院出具與當地銀行(或信用社)簽定的助學貸款協議書,這些材料經學院審查通過后,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第三十一條獎學金:用于獎勵或資助品學兼優的學生。獎學金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學院設置的各類獎學金等。
第三十二條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解決在校學習期間的生活費,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學生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于每年9月向學校提出申請,每學年評定一次。
第三十三條勤工儉學:學院通過與企業合作和學院預留崗位兩種形式開展校內外勤工儉學活動,學生可根據需要申請參與勤工儉學。
第三十四條學費緩交:對成績表現優異,家庭條件困難學生,經學生本人申請,學校根據學生表現情況可酌情考慮緩一學期繳納。
第三十五條學院獎學金
(一)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等獎學金為1000元/生·年
二等獎學金為600元/生·年
三等獎學金為400元/生·年
(二)學院另設特殊困難補助金和勤工助學等,幫助困難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