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0-06-17 08:44:39高考網整理
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0861
第五條學校地址:
天河校區:廣州市天河區天源路789號郵政編碼:510650
花都校區:廣州市花都區工業大道11號郵政編碼:510800
清遠校區:清遠市清城區東城街道中宿路34號(廣東省職業教育城)郵政編號:511510
廣東省華僑職業技術學校(集團辦學):廣州市天河區龍洞街道迎龍路481號郵政編號:510520
廣東省科技職業技術學校(集團辦學):廣州市天河區天源路818號郵政編號:510650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錄取批次為專科批次。
第十五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六條(一)本校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通過廣東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學生,與本校其他專業同批次錄取,單獨代碼招生,單獨編班。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生按五年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職學段學習,各項考核合格,并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獲得本校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通過轉段選拔考核合格的實驗班學生進入協同育人本科高校試點專業學習兩年,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可獲得對應本科高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非實驗班學生,不得轉入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習。具體合作本科院校及專業如下:
1.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與五邑大學的交通工程專業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
2.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與仲愷農業工程學院的電子信息工程專業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
3.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與仲愷農業工程學院的網絡工程專業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
4.汽車電子技術專業與嶺南師范學院的汽車服務工程專業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
5.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與肇慶學院車輛工程專業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
6.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專業與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
(二)本校與廣東省華僑職業技術學校、廣東省科技職業技術學校開展中高職集團辦學項目,學校中高職集團辦學各項工作根據省教育廳的要求開展。廣東省華僑職業技術學校、廣東省科技職業技術學校的相關專業的招生計劃指標僅限于對應的中職職校,不在我校其他校區間調整;對應中職職校的普高招生專業注明“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廣東省華僑職業技術學校集團辦學”或“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廣東省科技職業技術學校集團辦學”,相關各項工作以省教育廳具體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