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體育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6 15:59:21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后,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湖北省教育廳、湖北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第八章獎助學金
第二十五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和我院相關規定執行。
1、國家獎學金: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根據湖北省教育廳分配給我院的獎學金名額進行評審推薦。
2、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資助對象為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根據湖北省教育廳分配給我院的獎學金名額進行評審推薦。
3、國家助學金:標準平均為每生每年3000元,資助對象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品德優良、學習勤奮的普通全日制專科學生。
4、學院獎學金:獲獎比例占在校學生參評人數的20%。
5、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每年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最高金額為6000元,畢業后四年內還清全部貸款。
6、勤工助學:可申請院內勤工助學活動,解決部分生活費用。
7、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學院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學生給予一定的困難補助或減免學費。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六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7-87780732
傳真:027-87780732
學院網址:http://www.hbtyzy.com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湖北體育職業學院委托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湖北體育職業學院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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