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青年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6 15:54:45高考網整理
四、錄取規則:堅持公平、公正、陽光、透明,嚴格按照國家和各省(自治區、市)招生政策規定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門的投檔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對于藝術類專業,我院承認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情況及計劃執行情況,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在總計劃內會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
五、相關要求:各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外語語種不限,非英語語種錄取到本院,進校后均以英語為外語安排教學。凡報考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專業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體形適中,符合服務行業崗位要求。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六、學費標準和資助政策: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具體收費均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項目和標準執行。藝術類專業學費6500元/年,非藝術類專業學費5000元/年。學院按國家和湖北省有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和制度,對困難學生實施資助。
七、入學資格審查: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進行全面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八、文憑的發放:學業期滿,學生完成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教學內容,達到畢業標準,頒發經湖北青年職業學院署章可在教育部網上查詢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九、本章程由湖北青年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如教育部有新規定,按新的文件和精神執行。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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