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學知行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6 12:28:10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時,按湖北省物價部門當年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繳納學費、住宿費等。
第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資格審查。對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新生,學校將視情況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按規定頒發湖北大學知行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按規定授予湖北大學知行學院學士學位。
第十八條學生錄取后戶籍關系可轉到學校所在地(武漢市)統一管理。學生畢業后由湖北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統一發放全國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就業實行雙向選擇。
第十九條學校設有多項獎學金,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并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湖北大學知行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學校招生辦公室電話:027-82307076傳真:027-82300410。招生咨詢熱線:027-59008057590080585900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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