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3)
2020-06-15 21:49:14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其中刑事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信息安全、行政執行專業在政審、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中錄取,安全防范技術(航空方向)專業在面試合格的考生中錄取。對報考我院的線上考生,根據考生報考專業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若線上考生不足,則參加征集(后續)志愿,根據考生報考專業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以此類推。
第二十三條在相同條件下參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第二十四條學院執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六條錄取結果公布方式:錄取通知書、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學院網站。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畢業生待遇
第二十八條依據國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頒發經省教育廳審核、編號,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注冊的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九條學生學費和住宿費執行山東省發展改革委統一核定的標準。學生退費嚴格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學院設有多種獎助學金獎助品學兼優的學生。依照國家有關政策,針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采取“獎、貸、助、勤、補、減”等全程資助措施,確保學生完成學業。
第三十一條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http://www.sdsfjy.com
咨詢電話:0531-58663619、58663620、58663621
傳真:0531-88947574
通信地址:濟南市二環東路6997號郵編:250014
第三十二條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的規定,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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