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旅游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3)
2020-06-15 20:08:48高考網整理
(2)對投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確定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則本專業不再錄取其它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不滿足某專業計劃,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此類推。當投檔考生各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進行專業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3.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4.春季高考專業錄取原則:按專業類別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專業類別為:旅游服務、財經、烹飪、信息技術)。
5.空中乘務專業錄取原則:對取得山東旅游職業學院空中乘務專業校考合格證的進檔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6.環境藝術設計專業錄取原則:對達到山東省美術類專科合格線的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表演藝術專業錄取原則:對取得本科院校舞蹈類專業測試合格證的進檔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山東省招生錄取主管部門官方網站、招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七章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錄取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件于規定日期來校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學資格復查。
第二十條對復查中發現的在報名、考試和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上級主管部門,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一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山東旅游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二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學歷證書可進入教育部學歷查詢系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三條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發展改革委統一的標準。收費標準:空中乘務專業:8800元/年;表演藝術、環境藝術設計專業:7000元/年;其他專業:5000元/年。住宿費:800元/年。如學費標準調整,按省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獎助學金:學院貫徹國家和省各類獎、助學金評選政策,每年評選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院綜合獎學金各1次。
第二十六條勤工助學:學院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自愿選擇,同時學院還設有特困生補助金,學生提出申請由學院審核后向學生發放。
第二十七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八條綠色通道: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簽批綠色通道卡,辦理有關入學手續。
第二十九條建檔立卡: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個人提出申請,學院審核通過后,可免交當年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