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5 18:37:22高考網整理
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和有關規定,規范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名稱及代碼: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13778
第五條學校地址: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濱海東路508號
第六條學校辦學性質、層次及辦學類型:公辦、專科(高職)、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七條學校簡介:
學校前身為始建于1958年的山東省中醫藥學校,2004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改建為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坐落于素有“東方夏威夷”美譽的煙臺養馬島旅游度假區。學校建有藏品豐富、底蘊深厚的山東省中醫藥文化博物館,擁有山東省財政重點支持建設實踐教學中心7個,校外頂崗實習基地168處。
學校秉承“勵志篤學、厚德濟生”的校訓,發揚“團結、嚴謹、勤奮、奉獻”的校風和“勤學慎思、惟真惟新”的學風,堅持“立足山東、輻射全國,依托行業、開放辦學”的辦學定位、“產教融合、醫教協同,工學結合、知行合一”的辦學理念和“學生為本、以文化人、立德樹人、精技善能”的育人方略,實施“質量立校、人才興校、特色強校、文化潤校、依法治校”的發展戰略,面向基層醫療衛生事業與中醫藥健康服務業,培養“品優技高”的中醫藥技術技能人才。學校在辦學實力、辦學效益、核心競爭力、人才培養質量和示范引領作用等方面不斷實現新的跨越,形成了科學有效的管理模式和鮮明的辦學特色。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學校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監察審計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申訴電話:18753505999。
第四章錄取
第十一條山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章程、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三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要求:外語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后我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其它小語種考生須改學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