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18:29:53高考網整理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為:研究制定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政策,審定2020年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計劃,討論決定2020年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個人或中介機構代為招生。職責如下:
1.嚴格執行國家、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政策規定。
2.按照山東省教育廳核準的當年招生計劃規模編制各項招生計劃,制定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等工作,客觀地向考生及家長介紹學校的情況和錄取規則。
4.公平、公正、公開地完成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各種問題。
5.嚴格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要求和有關規定,做好錄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傳遞、信息保密等工作。
第十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一條2020年我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山東省教育廳公布為準,通過招生簡章、學校網站、官方公眾號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
1.在2020年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中,對于實行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進行平行志愿投檔的類別批次,按類分批次,根據專業計劃,依據進檔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對于實行以“學校+專業(專業類)”為單位進行平行志愿投檔的類別批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進檔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2.在2020年非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中,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進檔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院校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
3.藝術類專業按照《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4.錄取相同條件的考生時,根據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錄取規則執行。
5.錄取中考生各項加、降分情況按照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執行。
6.各專業不設分數級差,各專業無單科成績要求,無外語語種和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四條考生如對錄取結果有異議,可向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提出復議,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聯系方式:0633-8109001。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五條我校2020級新生學費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和發展改革委的規定執行,以山東省教育廳公布的為準。
第十六條學生退費嚴格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以及國家助學金按國家相關政策發放。學校還設有學校獎學金,獎優助困,同時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對家庭困難的同學提供幫助。學校依據相關政策,協助在校生辦理助學貸款。
第十八條學歷證書頒發機構和類別: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山東外國語職業技術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九條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相關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