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大學文經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5 17:10:14高考網整理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2020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煙臺大學文經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煙臺大學文經學院學院代碼:13359
第五條學院位置及環境:學院位于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港城東大街100號(煙臺大學南校區東鄰),北臨黃海,西依青山,風景秀麗。郵編264005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獨立學院
第七條創辦時間及基本情況: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是2003年由煙臺大學申辦,2004年經國家教育部確認的獨立學院。目前在校生14000余人。2005年學院以優異成績通過教育部獨立學院辦學條件和教學工作專項檢查;2012年順利通過山東省獨立學院綜合檢查和山東省學士學位授予考察評審。學院先后獲“山東省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院校”“山東省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普通高校學生宿舍管理優秀單位”“山東省高校后勤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校園綠化與管理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先后8次獲“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電子設計競賽山東賽區優秀組織獎”。2015年學院當選中國獨立學院協作會常務理事單位。
第八條招生專業、辦學條件:學院招生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學院現有土地600余畝,具有獨立的、設施齊全的辦學條件和完善的學生綜合服務設施,已建成教學樓、圖書館、文體中心、宿舍樓、餐廳等設施;擁有多媒體教室、大型計算機網絡教室、語音室、各類實驗室等現代化的教學基礎設施;建有中型體育場和網球場、排球場、籃球場等各種體育設施。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成立以學院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煙臺大學文經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煙臺大學文經學院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二條2020年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院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招生簡章、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及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招生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要求:外語類、中外合作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所有專業公共外語教學均為英語。
第十五條男女比例:各專業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