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和錄取管理
2020-06-15 18:27:49網絡整理
計劃和錄取管理
25.高校根據教育部匯總公布的年度專業設置備案和審批結果,在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計劃和備案的高職(專科)招生計劃內按有關計劃管理工作要求以及招生章程確定的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編制、調整、執行本校招生來源計劃。來源計劃中相關說明須與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學校招生章程保持一致。高校要切實加強對調整計劃使用的管理和監督,集體研究決定本校調整計劃的使用。高校負責處理因調整計劃使用不當造成的遺留問題,不得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嚴禁高校利用調整計劃指名錄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調整(機動)計劃的使用必須在同批次錄取結束前完成,其中藝術類調整(機動)計劃的使用按《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湘教發〔2020〕1號)的規定執行。高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期間,高校和省教育考試院要確保相互通信聯絡的暢通。
26.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和面向我省的招生計劃數,綜合考慮并確定各科類、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27.體育類和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構成。其中體育類專業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全省統一劃定,投檔時按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專業成績之和排序出檔。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和投檔排序規則按《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湘教發〔2020〕1號)相關規定執行。
28.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招生。對于可以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四個非藝術專業,安排在普通專業批次錄取。高校若對考生有藝術專業基礎要求,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及錄取要求,其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不能低于本校非藝術專業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允許開展藝術類專業單獨考試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普通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沒有取得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合格資格的考生,不能錄取到藝術類本科專業。
29.“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如按“學校服從”志愿投檔后仍生源不足時,可按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相關規定,在招生院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適當降分投檔錄。ㄗ疃嘟20分,降分投檔以考生填報的征集志愿為依據)。“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30.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安排依次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铺崆芭⒏呗殞?婆8髋尾煌驹笝谝话惆“高水平藝術團”“ 中南大學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專項計劃”“非定向”“定向”“民族班”“預科班”順序投檔錄取,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與該校其他同科類計劃同批錄取,部分高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錄取備案和空軍、海軍飛行學員招生投檔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進行。
“國家專項計劃”中需要面試的院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其他院校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高水平藝術團”志愿投檔前進行;“地方專項計劃” 錄取與本科一批“非定向”平行志愿院校同時進行。
31.民航飛行學員招生、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招生、省內高校公費定向師范生招生、基層農技水利特崗人員招生、需政治考核和面試的公安(刑警、司法)、消防救援院校招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綜合評價錄取招生、貧困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本土化人才培養招生,按對應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檔后由高校擇優錄取;空軍、海軍飛行學員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按有關單位或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檔錄取。其他計劃(含機動計劃、定向就業計劃等)均實行按志愿投檔錄取辦法,即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校調檔要求,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投檔時,平行志愿將先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當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時,分別按語、數、外三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報的學校順序出檔。各科類投檔數量按其計劃數與投檔比例乘積的整數(按四舍五入法取整)計算。
對填報了“單科優秀考生”志愿的單科成績優秀考生,增加一次投檔機會。其中上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檔前,按專設志愿提前投檔一次;上其他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相應提高一個批次按專設志愿提前投檔一次,錄取與否由高校決定。外省高校錄取單科成績優秀考生不得占用預分計劃,所需的計劃由高校從預留的調整計劃中解決;省內高?梢允褂谜{整計劃或預分計劃錄取單科成績優秀考生。
32.已被高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一律不準改錄。
33.錄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組織實施。高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統考、保送、單獨考試、強基計劃擬錄取的考生等)標注錄取類型后,報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并增補有關特殊類型招生計劃。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后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并據此打印相應錄取考生名冊,加蓋省招生委員會錄取專用章,作為考生被高校正式錄取的依據,予以備案。高校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并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未加蓋“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冊一律無效。
34.高校和省教育考試院應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高校調檔要求的考生中,由高校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高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平行志愿投檔的,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決定考生是否被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作出解釋,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對高校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實行監督,督促糾正違反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高校錄取新生要按照我省規定的程序和錄取工作日程安排,按時完成調檔(含計劃調整和投檔比例的確定)、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的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校,我省將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該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有關高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做統考外語語種限制,不得在國家政策規定外作其他限制。
35.各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須做好錄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特別是要將填報有關批次征集志愿的時間提前通知到所屬地考生;錄取期間要安排專人值班,切實做好錄取信息公布、考生志愿征集、信訪接待和考生紙介質檔案管理等工作,熱情為考生服務。
36.考生可以到當地招生考試部門查詢自己的錄取結果,也可以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www.hneeb.cn)網站或省教育考試院及招生高校指定的其他渠道查詢錄取結果。
考生若對錄取結果有異議,應于當批錄取結束以前向當地招生考試部門或直接向省教育考試院反映情況,逾期不予受理?忌盏戒浫⊥ㄖ獣,應及時通過以上途徑進行查詢和確認,如查詢到的錄取結果與錄取通知書上的錄取學校、錄取層次、錄取類型不一致,則該錄取通知書不屬于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通知書?忌欢ㄒ敺栏鞣N體制外招生、濫發錄取通知書的違規招生行為,避免上當受騙。
37.錄取工作結束后,本、?茖哟握猩宦刹话才叛a錄,也不辦理已被錄取但未到?忌膭h除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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