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10:50:15高考網整理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計劃的落實,以及討論決定招生工作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錄取規則及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院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網站、學院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和考生公布。
第十五條學院按照各省(區)教育招生考試院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
第十七條錄取男女生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身體健康狀況:各專業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錄取批次:山東省錄取批次為常規批,其他省(區)按當地規定批次錄取。
第二十條錄取規則:
1.藝術類專業:達到山東省美術類專科合格線的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夏季高考專業:嚴格執行有關教育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公平、公開、公正選拔,實施“陽光工程”,德智體全面考核。在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對進檔考生,在各省(區)教育招生考試院劃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嚴格執行計劃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時,各專業均不提選考科目要求,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投檔成績,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對進檔考生依次錄取,不進行專業調劑。
3.春季高考專業:按專業類別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一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山東省招生錄取主管部門官方網站(www.sdzs.gov.cn)、學院招生網站(www.lwvc.edu.cn)、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0531-76268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