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10:33:46高考網整理
第十七條錄取規則:
1.按照各省志愿設置規則和投檔比例接受投檔,首次志愿投檔錄取考生未完成計劃數時,接受征集志愿投檔。
2.山東、浙江兩省實行高考綜合改革,志愿填報模式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各專業進檔考生除非因體檢等不符合專業錄取要求的,均可錄取。
其它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志愿填報模式以“院校”為單位,各專業的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以專業計劃為基準,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調錄到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退檔。
3.各專業錄取若出現同分情況,則按考生高考成績位次擇優錄取。如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有其它錄取規則要求,我院按其要求執行。
4.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高考加(降)分投檔的政策和規定。
5.美術類專業僅限山東省考生報考,根據進檔考生專業志愿,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往低分擇優錄取。
6.音樂教育專業僅限山東省考生報考,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錄取時按考生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往低分擇優錄取。
7.山東省春季高考錄取依據進檔考生高考成績,按專業類別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及新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由省招生考試院招生信息網、學院招生咨詢網對外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條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發展改革委統一的標準。收費標準:
1.學費:
類 別 |
收費標準(元/生·年) |
文史類專業 |
4800 |
理工類專業 |
5000 |
藝術類專業 |
7000 |
服裝與服飾設計、健身指導與管理專業 |
5000 |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
12000 |
校企合作專業:影視多媒體技術、動漫制作技術 |
8800 |
校企合作專業:產品藝術設計、空中乘務 |
8000 |
校企合作專業:人工智能技術服務 |
10400 |
如學費標準調整,按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2.住宿費:根據學院公寓住宿條件不同,按500、600、800、1000元/每生·年收取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