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農業大學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3)
2020-06-14 18:45:54高考網整理
第二十四條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經山東省人民政府審批,教育部認定,山東農業大學開設中德合作辦學機構(許可證編號:MOE37DEA02DNR20030057O),招生專業為經濟與貿易類專業,二年級時學生自由在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會計學三個本科專業中選擇學習專業,學制四年,第四學年按照有關規定,合格的學生到德國留學一年。完成學業經考核合格的畢業生,頒發山東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德國埃森經濟管理應用技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經教育部認定審批,山東農業大學開設中英合作辦學項目(批準書編號:MOE37GB2A20101007N),招生專業為食品質量與安全本科專業;開設中英合作辦學項目(批準書編號:MOE37UK2A20121342N),招生專業為土地資源管理本科專業;開設中美合作辦學項目(批準書編號:MOE37US2A20181953N),招生專業為動物科學專業。學制四年,完成學業經考核合格的畢業生,頒發山東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校企合作專業
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批,財政、物價部門審核,山東農業大學開設校企合作項目,招生專業為商務英語(校企合作,跨境電商方向),學制四年。完成學業經考核合格的畢業生,頒發山東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六條考生被錄取后,由學校負責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可登陸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sdau.edu.cn/)查詢。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校后,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八條根據屬地原則,學費按照山東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學分制收費標準收取。普通本科學生實行學分制收費。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校企合作專業本科學生學費按照有關規定標準按學年收取。住宿費按照山東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住宿標準收取。
第二十九條學生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學年10個月計算;實行學分制收費的,按月計退專業注冊學費,按未修讀學分計退學分學費。代收費用在學生退學時一并結清。
第三十條學校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大學生資助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結合辦學實際,立足“以生為本,育人為先”的資助理念,以學生的全面發展作為學生資助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保障性資助為基礎,以發展性資助為載體,以精神資助為支撐,逐漸形成了具有山東農大特色的發展型大學生資助育人體系。
第三十一條學校設立的學生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山東農業大學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創新創業獎學金、農科類獎學金、單項獎學金、齊魯學堂獎學金等。
第七章證書頒發
第三十二條學生完成學業后,按照山東農業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山東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實行學分制管理的本科學生,提前修滿學分按有關規定可提前畢業。
第八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請考生和家長謹防上當。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山東農業大學負責解釋。
此招生章程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見山東省教育廳和教育部網站:http://www.sdedu.gov.cn;http://gaokao.chsi.com.cn。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