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工藝美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2)
2020-06-12 13:43:42高考網整理
第三章招生計劃與錄取原則
第七條學院根據社會人才需求、學院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和專業群發展等條件設置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八條我院2020年面向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黑龍江、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25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分省分專業分科類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為準。
第九條學院招生工作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制定招生錄取辦法,嚴格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分考生類別從高分到低分和志愿順序擇優錄取,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學院實行計算機遠程錄取,根據生源情況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湖南省藝術類考生高考成績與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藝術類專科批次錄取控制線之上,按綜合分(文化成績*30%+專業統考成績*7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外省藝術考生一般以文化上線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擇優錄取。以綜合分作為投檔成績的省份則以按綜合分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的具體折算方法以各省級(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制定的政策為準。
第十條所有考生報考專業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非一志愿考生只能錄取到一志愿未滿額的專業,若第一專業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我院對于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認可。
第十二條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七條處理,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其他
第十四條收費標準:所有專業學生學費7500元/年/人,教材費:800元/年(按實結算,多退少補),住宿費:600~1200元/年/人;按照湖南省、益陽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如有調整將按新規定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五條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關證明在入校后向學生工作部門申請辦理貸款、學費減免、緩交等手續。學院設立獎學金和貧困學生助學基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獎勵,對貧困學生給予減免扶助。
第十六條我院招生的詳細情況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
1、湖南工藝美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信息網(http://zsjy.hnmeida.com.cn);
2、招生咨詢熱線:0737-4111648傳真:0737-4110831咨詢QQ:800006097郵箱:624212505@qq.com。
第十七條我院將在湖南工藝美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信息網(網址:zsjy.hnmeida.com.cn)上及時公布錄取信息,錄取通知書根據考生電子檔案提供的地址或在學院網站報名系統中填報的地址通過國內注冊特快專遞公司寄發,考生可在招生信息網通過快遞單號查詢通知書郵寄情況。
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普通專科招生。
第十九條我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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