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2 13:32:37高考網整理
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是國家公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院代碼13044(國標)。辦學地址為湖南省湘潭市書院路42號。專科學制三年,頒發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條為保證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促進招生工作科學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有關部門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條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繼續實施“陽光工程”,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指導和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設立由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招生計劃等事宜,組長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擔任。
第五條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是組織和實施單招工作的機構,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具體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院根據需要組建招生工作小組。各工作小組按職責開展工作,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
第七條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單招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三章考試及錄取
第八條2020年學院招生面向全國24省進行,接受高考考生網上報名。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各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九條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招收新生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執行省定的有關獎勵性或照顧性優惠加分政策。對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第十一條所有考生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學院根據考試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通過學院網站向社會公示,如遇考生放棄錄取,則按缺額進行相應遞補,錄滿為止。公示期滿,將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