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蘇省考生)(2)
2020-06-11 15:22:25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報考學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不合格(或D級)不得超過3門,同時還必須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相關專業統一考試,或南京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組織的相關專業單獨考試且專業考試合格(以下表述為“專業分達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
第十四條報考學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錄取時將其文化分與專業分相加成綜合分,根據綜合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分數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報考學校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錄取時將其文化分與專業分相加成綜合分,根據綜合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分數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報考學校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專業,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錄取時將按照專業分統一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依據所報專業志愿的先后順序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分數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報考學校美術學(師范)、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攝影專業,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將其文化分與專業分相加成綜合分,以綜合分統一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按所報專業志愿的先后順序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分數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報考學校書法學專業,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錄取時將其文化分與專業分相加成綜合分,根據綜合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分數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報考學校體育教育(師范)專業,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分從高到低排序統一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依據所報專業志愿的先后順序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分數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報考學校舞蹈編導(體育舞蹈)專業,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分數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五章身體健康要求
第二十一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高校招生規定對其進行體檢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予以注冊,并取得學籍。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附則
第二十二條學校學費按照江蘇省物價局頒布的收費標準執行。人文社科類、體育類專業14000元/學年;理工科類專業15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16500元/學年;嵌入式培養專業17000元/學年(如有調整,按當年江蘇省教育廳、物價局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23)86152006、86152007。招生網址:https://zs.nnutc.edu.cn/。學院網址:https://www.nnu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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