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醫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0 17:58:37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公布錄取結果及報到
第二十一條錄取結果由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公布。
第二十二條凡符合我院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錄取后,學校即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律以EMS郵件方式寄出。
第二十三條新生持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來校報到,對未經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者,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校后,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七章學雜費和獎貸助學金等
第二十五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學院按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黑龍江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學費及其它相關費用。新生報到前學院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六條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獎學金、校友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臨時困補等多項獎學金和資助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相關內容在隨錄取通知書發放的《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有詳細介紹。新生報到前學院不予發放任何補助。
第八章聯系方式及舉報電話
第二十七條聯系方式如下:
學院代碼:11230(國標碼)
學院地址:齊齊哈爾市建華區卜奎北大街333號(郵編161006)
學院網址:https://www.qmu.edu.cn
招生辦網址:https://zhaosheng.qmu.edu.cn
咨詢電話:0452-2664111;0452-2664222
違紀舉報電話:0452-2663322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適用于2020年齊齊哈爾醫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矛盾,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矛盾,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一條學院招生咨詢工作人員的建議不作為錄取依據及承諾。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齊齊哈爾醫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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