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0 17:03:37高考網整理
綏化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綏化學院。學校地址:黑龍江省綏化市黃河南路18號。郵政編碼:152000。咨詢電話:0455-8301777、8301888。傳真電話:0455-8301999。學校網址:http://www.shxy.edu.cn。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shxy.edu.cn。學校招生電子信箱:shxyzsb@163.com。
第三條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建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領導和管理,上級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四條學校作為省屬公辦綜合性普通高校,立足本省,面向全國招收并培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和聽障生高等教育本科生。
第五條學校以“厚德載物,經世致用”為校訓,以“建設應用型大學”為辦學定位,以“適應社會需求,促進學生就業”為導向,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應用能力,提高學生的職業技能水平,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第六條學校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招生政策、法規,嚴格按照招生工作人員“六不準”、高校招生“十項禁令”、招生信息“十公開”、招生工作“30個不得”禁令的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全面實施“陽光工程”。
第七條本章程適用于綏化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國統一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招生、學生、教學工作的校領導和學校紀委書記擔任,成員由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學生處、財務處等部門及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九條招生就業處是學校負責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紀檢監察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監察部門,在學校紀委書記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編制和報送學校分省、市、自治區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向社會公布。學校普通高等教育面向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陜西省、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22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專業涉及經濟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藝術學等8大學科門類。學校聽障生高等教育面向全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
第十二條學校的錄取工作采用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學校按照考生投檔順序,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為考生分配專業,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
第十四條對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則上按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降分提檔,但錄取時以投檔成績為準。
第十五條文史類、理工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予以投檔后,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史類考生按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理工類考生按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六條藝術類、體育類考生,文化課高考成績和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予以投檔后,按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有省份按照綜合成績投檔,則該省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省統考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高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七條對考生的單科分數不做具體要求。
第十八條各專業的招生對男女學生的比例不做限制。
第十九條各專業對考生的外語語種不做限制。
第二十條學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對考生的身體條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條學校依據考生投檔信息中的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通過特快專遞向被錄取考生發送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加蓋“綏化學院招生錄取專用章”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