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師范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0 15:24:40高考網整理
吉林師范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本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吉林師范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
四平校區: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海豐大街1301號。
長春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區卓越大街399號。
第二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學生資助政策
第六條學校資助政策
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公費教育、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同時,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我校設立了愛心禮包、返鄉車票、臨時困難補助等專項補助;設立社會獎助學金,由社會各界人士在我校捐資設立用以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四章收費標準
第七條學費標準
本科專業:
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學、民族學、教育學、小學教育、心理學、學前教育、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生物技術、生物科學、化學、應用化學、環境科學、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地理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3850元/學年;
旅游管理、環境工程、工商管理類(包括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4180元/學年;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4400元/學年;
法學、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準為4620元/學年;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標準為9000元/學年;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地理信息科學、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子信息類(包括電子信息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4840元/學年;
英語、日語、俄語、朝鮮語、德語、西班牙語專業學費標準為5060元/學年;
新聞學、編輯出版學、音樂學、音樂表演、廣播電視編導、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美術學、產品設計、環境設計、繪畫、書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專業:環境工程、財務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金融學、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20000元/學年,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23000元/學年,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24000元/學年。
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生第一年學費標準為5000元。
專科專業:
小學教育、學前教育、英語教育、語文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八條英語、日語、德語、西班牙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俄語專業招英語或俄語考生;朝鮮語專業招非朝鮮族英語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前教育專業除外)和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ISEC)項目專業主干課用英語或英漢雙語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九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的要求。報考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一般男子身高不低于170cm,女子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條錄取辦法
1.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專業錄取。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含政策性照顧分值),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3.優先級別。考生投檔分數(含政策性照顧分值)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外語、綜合、數學為順序,理科類以數學、外語、綜合、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考生所在省份招考文件規定了相關的排序方法,則按其辦法執行。部分特殊類型專業錄取時單科排序照此執行,不分文理科類以語文、外語、綜合、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4.專業調劑。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錄取條件的專業。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在專業調劑一欄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視為“不同意(否)”。
5.退檔。在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檔考生但未能按志愿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高考總成績(高考文化課總成績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條件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對未能按志愿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錄取條件的考生,做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