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貿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6-04 20:02:09本站原創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處理。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按湖南省物價部門審批后的標準收取。
住宿費:按住宿標準每生每年1000-1200元/年(含熱水維護費及空調維護費)收費。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六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731-88131755、88131756、88131757 傳真:0731-88131718
監督申訴電話:0731-88131715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www.hnwmxy.com/hezuobangongshi/
咨詢QQ群:198258255
招生微信公眾號:hnwmzyzsjyc(湘外招就)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適用于湖南外貿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專科(高職)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湖南外貿職業學院委托湖南外貿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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