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工學院2020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0-05-27 12:57:03本站原創
青島工學院2020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青島工學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0〕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工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青島工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 青島工學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領導,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青島工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3995
第六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青島膠州市福州南路236號。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條 頒發證書:在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獲得相應的學分,達到要求的專科畢業生可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條 學校簡介:青島工學院原為2005年建校的中國海洋大學青島學院,是由中國海洋大學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屬的青島伊力特德泰科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舉辦的獨立學院。2011年經教育部批準,轉設更名為青島工學院。學校現有教師595人,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職稱)179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403人。教師注重營造“以人格魅力感染學生,以專業前景疏導學生,以專業知識啟發學生,以嫻熟技能示范學生,以學術水平感召學生,以職業道德感動學生”的良好師德師風氛圍。學校面向全國28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2024人,其中本科生10571人,專科1453人。學校設有12個二級學院,開設39個本科專業,11個專科專業。
學校占地面積1046.29畝,建筑面積28.1萬平方米。擁有教室333間,其中多媒體教室93間,數字語音室16間;公共計算機實驗室13間,同聲傳譯實驗室1間;建有省級BIM(建筑信息模型)實驗中心,4間精品錄播智慧教室,4個校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教學、科研設備總價值為8842.97萬元。圖書館擁有紙質圖書120萬冊,電子圖書16萬冊,引進了中國知網等國內知名數據庫。校園網絡覆蓋全校,擁有通識課程及專業課程的網絡教學平臺。學校擁有2640平方米的含羽毛球、乒乓球、健身等場地的體育館,另有54653平方米含標準塑膠運動場、足球場、籃球場、網球場、排球場的體育運動場所。學校擁有75346平方米的標準學生公寓,8618平方米的學生餐廳(含清真餐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青島工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作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辦公室掛靠招生就業處。
第十三條 青島工學院黨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和監事會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指導,處理招生相關的信訪、投訴和申訴。
第四章 報名考試與錄取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
2020 年專科單獨考試招生面向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含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 開展;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展。
第十五條 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2.考生須通過山東省 2020 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參加單獨招生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在崗職工等,應如實填報本人的考生身份類別。
3.未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可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山東省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補報名工作的通知》于參加高考補報名。
4.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 2020年5月21日-24日 , 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 網 址: http://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
第十六條 招生計劃
1.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級學院 | 專業名稱 | 單獨招生計劃 | 綜合評價招生計劃 | |
中職畢業生和其他往屆高中畢業生 | 退役軍人 | |||
職業技術學院 | 物流管理 | 0 | 100 | 0 |
電子商務 | 50 | 0 | 0 | |
航空學院 | 航空物流 | 0 | 100 | 50 |
合計 | 50 | 200 | 50 |
2. 招生計劃可在招生類別和專業間調劑使用。
3. 未完成的執行計劃可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
第十七條 考試辦法及安排
1.考試時間:2020年 6月1日-6月3日
2.考試方式:網上測試(具體安排參照學校官網公布的網上測試工作方案)
3.考試辦法:
(1)單獨招生:免予文化素質考試,參加學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2)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內容為文化素質、綜合能力和職業潛質等。
4.考試費用:120元(具體繳納方式參照學校官網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