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省普通高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2020-03-01 11:52:08網絡整理
為確保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以下簡稱“對口單招”)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范圍及對象
對口單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組成部分,招生范圍及對象為具有本省戶籍或取得本省學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基本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以下簡稱“中職校”)的應、往屆畢業生。
2021年起,參加對口單招的考生須參加中職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
二、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
1.對口單招包括本科、專科統招、專科注冊入學三個批次,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對口單招年度計劃,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廳正式公布的招生計劃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學籍。
2.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開承諾,是其開展招生工作、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各高校招生章程均應符合國家法令法規與政策,凡與國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相違背的,一律以國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為準。
三、招生宣傳
1.有關招生院校須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規、文件精神及本實施辦法制定具體的招生錄取辦法,并適時向社會公布。
2.各市、縣(市、區)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相關中職校應積極配合招生院校,廣泛深入地做好招生宣傳。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信息確認
1.所有考生均須按照報名文件(另行下發)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全省統一網上報名與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并按規定持銀聯卡(或使用支付寶、微信)在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考生所報科目組、專業技能方向必須與考生在中職校所學專業對口。
2.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市、縣(市、區)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有關中職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將對所有考生報名信息進行核查。參加報名的技工學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入學當年生源所在地或學籍所在地招生部門的錄取證明,并由各市教育主管部門認定。
3.報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各市、縣(市、區)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有關中職校(報名點)分級管理。各地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本地區考生網上報名的培訓指導、現場簽字確認等工作。
五、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1.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體檢”),無體檢信息的考生不得參加對口單招錄取。
2.體檢工作由各市、縣(市、區)招辦和教育局職教部門共同負責,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和要求進行。
3.報考烹飪、旅游管理專業考試的考生均須提前進行轉氨酶檢查。
4.體檢工作截止日期為2020年4月15日。
六、命題
1.專業技能考試的命題工作由各專業大類聯考委分別組織實施。命題按省教育廳公布的對口單招專業技能考試標準執行。
2.文化統考的命題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按省教育廳公布的對口單招語文、數學、英語和各專業大類專業理論考試大綱執行,有關高校和中職校在命題教師的選派等方面有責任予以支持與配合。
七、考試
1.考試形式:專業技能考試+文化統考。專業技能考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專業大類聯考委確定。文化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專業綜合理論,實行閉卷筆試,試卷由試卷Ⅰ、試卷Ⅱ兩部分組成。試卷Ⅰ為選擇題,試卷Ⅱ為非選擇題。
2.科目分值:專業技能300分;專業綜合理論300分,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00分,滿分1000分。藝術科目組專業不設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為700分。
3.專業技能考試時間(分鐘)由各專業聯考委按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并適時向社會公布。文化統考考試時間(分鐘):語文150分鐘,數學120分鐘,英語120分鐘,專業綜合理論150分鐘。
4.專業技能考試日期為2月29日至3月15日,由各專業聯考委具體確定本專業考試日程并適時向社會公布。文化統考日期為4月18日、19日兩天。
5.專業技能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由各專業聯考委按照《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江蘇省普通高校對口單招專業技能考試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蘇教考招〔2009〕61號)和《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江蘇省2018年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專業技能考試工作的通知》(蘇教考招〔2018〕4號)要求組織實施。文化統考工作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各市招委會的領導下,由各市招辦嚴格按照《江蘇省2020年普通高校對口單招文化統考考務工作細則》(另行下發)文件要求,在標準化考點組織實施。
6.參加對口單招本科和專科統招批次錄取的考生必須參加專業技能考試和文化統考。只參加對口單招專科注冊入學批次錄取的考生不參加專業技能考試,可以根據意向院校的要求決定是否參加文化統考。
八、評分與評卷
1.專業技能考試評分工作由各專業聯考委統一組織實施,各專業聯考辦負責按有關要求具體承擔相關評分工作,并對專業技能考試成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2.文化統考評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所有科目均實行網上評卷。具體評卷工作由有關高校按省教育考試院要求組織實施。
3.專業技能考試和文化統考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市、縣(市、區)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需及時通知考生本人。考試成績具體公布時間另行通知。
九、志愿填報
1.對口單招志愿填報工作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志愿填報對象為專業技能成績合格且參加文化統考的考生,填報時間為全省對口單招文化統考結束后;第二階段志愿填報對象為未被第一階段錄取并參加對口單招報名的考生,填報時間為第一階段錄取結束后。
2.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必須與報名時所報科目組相符,農業和藝術科目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必須與報名時所報專業技能方向相符。
3.實行全省統一網上志愿填報,所有符合對口單招志愿填報條件的考生,均須按照志愿填報文件(另行下發)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持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口令卡在網上填報志愿,不再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得補填報志愿。
4.對口單招志愿填報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各市、縣(市、區)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有關中職校(報名點也是志愿填報點)分級管理,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各地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本地區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的培訓指導工作。
5.對口單招本科和專科統招批次實行平行院校志愿設置。本科批次設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專科統招批次設置A、B、C、D、E五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一個專業志愿與一個是否服從本校其他同科目組專業志愿;本科批次、專科統招批次的院校服從志愿均設“是否服從其他公辦院校”、“是否服從其他民辦院校”兩類院校服從志愿,不實行征求平行志愿。
院校服從志愿的含義為:考生填報了院校服從志愿后,表示愿意無條件服從該批次該科目組所有尚未錄取滿額的院校和專業。考生可根據本人情況單選、多選或不選,投檔時將按先公辦院校(專業)服從、再民辦院校(專業)服從的順序依次進行。
6.對口單招專科注冊入學批次設置A、B、C、D、E、F六個“院校+專業”志愿,分兩輪進行,采用計算機匹配方式進行錄取。
十、獎勵與照顧政策
考生參加對口單招統一網上報名,并參加專業技能考試和文化統考,方可享受下列獎勵與照顧政策。
1.國家及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省創新大賽、“三創”優秀學生享受的獎勵政策。
參加國家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技能大賽獲獎的考生,必須取得文化統考成績,獲獎的競賽項目必須與所報科目組對口,方能享受對口單招獎勵政策。
鼓勵技能大賽獲獎考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能考試,取得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如專業技能考試成績與獲獎認定專業技能成績不相一致,按其較高分值計算專業技能成績。根據考生在校期間參加國家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大賽獲獎等級,可直接認定該生相應的專業技能成績。獲得省級技能大賽優秀獎考生的專業技能成績,可認定為參加考試當年本專業全省統一專業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獲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大賽優秀獎及以上與省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的專業技能成績,可認定為參加考試當年本專業全省統一專業技能考試合格線的120%(超過滿分300分,以滿分300分計)。
獲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考生與省技能大賽一等獎的考生,可根據志愿直接錄取省屬院校本科專業學習。獲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大賽三等獎的考生與省技能大賽二等獎的考生,可根據志愿直接錄取省屬院校專科專業學習。如該考生成績達到本科投檔要求,可參加本科階段投檔與錄取。
國家及省技能大賽美容美發項目中,模特選手與技能操作選手享受同等獎勵政策。
根據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要求,每年省賽后要新增部分項目省級選拔賽。參加省級選拔賽獲獎選手與省技能大賽獲獎選手享受同等獎勵政策。
獲得省創新大賽三等獎以上獎項、省“三創”優秀學生稱號、省技能大賽優秀獎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政策。
以上政策實行后,不再實行技能大賽獲獎考生加分錄取政策。
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及省技能大賽優秀獎以上獎項、省創新大賽三等獎以上獎項、省“三創”優秀學生稱號的中職校往屆畢業生享受對口單招獎勵政策,從獲獎之日起三年內有效。
2021年起,享受直接錄取本科院校獎勵政策的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須達到省劃定的最低分數要求。
2.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獎的體育科目組考生享受的獎勵政策。
參加國家及省級體育比賽獲獎的體育科目組考生,必須取得專業技能考試合格成績和文化統考成績,方能享受對口單招獎勵政策。
獲得全國體育比賽(由國家體育總局或教育部組織的青少年單項比賽、分區賽、分項賽、系列賽、全國中學生比賽)前6名,江蘇省體育比賽(由省體育局或省教育廳組織的省運會、省級單項比賽、省中學生比賽)前3名的考生,可根據志愿直接錄取省屬院校專科專業學習。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將在考生總分(藝術科目組為文化分)的基礎上照顧加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本條可與第1、2條中的獎勵政策同時享受。
(1)烈士子女、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加10分投檔。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普通高校,錄取時加3分投檔。
十一、錄取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對口單招錄取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包含本科、專科統招兩個批次,使用對口單招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第二階段包含專科注冊入學一個批次,使用對口單招成績或中職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中職階段在校學習成績錄取。
1.第一階段(本科、專科統招批次)
(1)劃線原則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高校招生計劃數、考生志愿和成績等情況,按科目組分別劃定本科、專科統招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農業科目組按種植和養殖兩個技能方向分別劃定本科、專科統招批次分數線,藝術科目組的藝術設計技能方向劃定本科、專科統招批次分數線;藝術科目組的音樂教育、播音主持、影視表演、舞蹈編導等技能方向僅劃定本科批次分數線。
(2)錄取體制
對口單招錄取工作實行“招生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對符合招生條件、成績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投檔要求的考生,原則上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03%以內提出調閱考生檔案比例,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檔,招生院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教育考試院監督招生院校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招生政策及規定的行為。
(3)投檔原則及辦法